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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
項目招標文件要求遞交一正三副投標文件,有一家投標人僅密封遞交了正本投標文件。請問:是否允許該投標人在開標后補交投標文件副本?
答:
不允許。
《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第三十六條規定:“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提交的投標文件,以及逾期送達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,招標人應當拒收!北M管投標人遞交了投標文件的正本,但在投標截止時,該投標人未提交投標文件的副本。因此,該副本屬于《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第三十六條規定的“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”,依法不得接收。
來自:中國招標公共服務平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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